汇报一下昨天(1月6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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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 n/ w2 E. ~昨天早上,我在报社发了个短信给亮爷,告诉他“我已经向阿J问到你想要的情报了”。我没有直接打电话给他,是因为我估计八成他是不会接的;而且,我在5号那个帖子里也没有直接把我问到的情报直接写出来,因为我知道亮爷会来这里看帖子(看我有没有泄密),如果事先给他看到了,说不定他就不会把他的情报跟我交换了(亮爷,你看我够哥们吧?)。果然,中午时分,亮爷就回信给我,还是那句:XX餐厅,即到。2 f0 `$ I- N- Q' ^4 ?
9 W6 h( T* v/ {我把我前天(5号)从阿J那里打听到的关于C某的情报告诉了亮爷:
+ s" |# S3 M# F# }0 X# I. g5 x# G3 ]相信大家都熟悉“潜规则”吧?那是在演艺界混的女艺人必须掌握的一门技能。同样,在话剧界,这种技能也不可或缺。C某的事情,用一句话来说,就是与“潜规则”有关。(Plus:我还从亮爷口中得知,虽然今天话剧团已经放完元旦假期了,但是C某依然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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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J是在1998年进话剧团的,也算是“老资格”了,话剧团里很多人和事,她都知道。C某在98年的时候,还只是在后台做一些化妆、服饰、场景布置之类的杂活,后来她搭上了当时在话剧团的一个“名角”(此人现已不在话剧团),成了他的专用化妆师。这个名角也不时给一些小配角让C某演,让她得以有机会在舞台上露面。有一次,话剧团的领导来视察他们的表演,结果,C某再次用某种手段,搭上了这班领导里的一个副团长(厉害吧?当时C某至少35岁了,越老越风骚),其后,C某就越来越春风得意,从小配角到女配角,从女配角到女主角,从女主角到进入话剧团的党支部……其间也不知和多少导演啊监制啊领导啊“潜规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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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t& Z* B- d* I' u阿J还说,话剧团里的女演员,特别是有点姿色的女演员,基本上都很少人结婚,就算结了婚,婚姻也不会长久,因为很可能她们抱着另一个男演员的时间比抱着自己的情人或老公的时间还要多(我指演戏),而且在合演话剧的过程中,男女角之间是很容易产生暧昧感情的(也许她离婚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唉……)。所以,团里有不少女演员都选择不婚(C某就是),不婚既可以避免离婚的痛苦,也可以让自己的感情生活更自由、更无拘无束(大家明白我说什么吧?)。. Q+ [- X: d) @: ]7 r
3 f6 J( A1 P. A. Q) R这种潜规则,其实团里的人都心知肚明。如果你只为着自己去“潜”,不犯他人,那没人会干预你,最多只是说说闲话之类(阿J叫我别来话剧团找她,应该就是怕被人说闲话,因为她离过婚);但如果你是和别人争“潜”,那就不是说说闲话那么简单了,分分钟会被曝光……假如这种丑事一曝光,那么你在团里就再也呆不下去了,而且你还会名声远播,很可能没有其他团敢请你。/ @$ t3 F" h: \$ Z5 }$ k1 @* ]
, E, a. ~" Y6 E2 A V12月29号那天,话剧团在XX场馆举行了一个演出活动,阿J也有到场。当日有不少话剧团领导来视察,其中一位是C某的老相好,在场有不少人都是知道的。演出活动是在晚上7点结束的,但C某在下午5点多就不见了踪影,当然,那位领导也一起失踪了。不过,并没有人特别注意,因为知者自知,不知者又何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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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4 c) ^; e0 [- K5 X- d3 ~ H我从阿J那里问到的就是这些,全都告诉亮爷了。至于那位领导的姓名、还有其他与C某“潜”过的人物的姓名,阿J当然是没有告诉我,我也不能问(因为我当时是作为一个“狗仔”去打听花边新闻而已),留给亮爷自己去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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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b0 n+ S" d& X9 `3 L, b* h不过,我个人感觉:C某跟这桩凶杀案应该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也许她的失踪只是因为害怕警察查问导致自己的潜规则曝光,所以就出外“避难”而已。如果不是碰巧我的老情人,噢不,老同学阿J也在话剧团工作,而且碰巧我又和她久别重逢的话,C某的这段丑事是可以继续很好的地掩藏的。( m# f( ~% Q' N& E8 E/ O; a2 Z
( j$ H* U, n2 _' i6 M5 `大家觉得呢?" y9 o3 R4 |$ N$ q3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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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A+ p& [# u' `! E/ n3 e; f好了,我的情报说完了,接下来该说说亮爷给我的情报了:关于死者F某的情报!大家最关心的线索应该是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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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亮爷说:(为避免麻烦,以下内容为反色显字)其实警方的人很快就根据“F某某”这个姓名查到了此人的相关资料,包括指纹纪录——因为此人曾经有过前科:一桩与金钱有关的小案件,其中F某只是被留案审查,并没有被拘捕。据警局的有关人员称,所查到的“F某某”的指纹纪录,与尸体现场烧剩的衣服、单车还有F某某住过的招待所房间和行李中获取的指纹样本完全吻合!所以警方目前已经认定死者就是F某某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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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H: s7 T+ ~; q4 |/ ?查到归查到,但如果要落案调查的话,必须有一份F某的指纹复印件。亮爷所在的是本地的分局,要等上面局发复印件下来。可是,偏偏就在这个关键的骨节眼上,分局的警方却受到了“阻力”——复印件被中途截停!而且分局也被告知:暂不能公开F某的资料!!甚至连原先警方调查过的F某的个人档案也受到了严密控制,听说好像还被上面局的人删除了!!!——这就是亮爷迟迟不肯把情报告诉我的原因,也正因这一点,令警方更加相信这个被毁容毁指纹的死者就是F某!(我写的这些,都是事先问过亮爷,他说我可以写的,下面的也是。应该没有泄密吧)! N" B4 N& n/ e: E
4 y) D/ T8 D( O2 R阻力来自何方,也许有朋友或多或少都能猜到一些。如果还猜不到,那也不要紧,继续往下看吧。可如果看完还是猜不到,那我也没办法了,我只能说到这个程度了。' t6 ?7 k% D$ A/ F" y$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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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方查到的F某的个人资料显示:
4 t) f, n$ ]/ u% C: BF某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来到我市,做过一些小本经营,赚取了一定的资金,也认识了本地的一些人脉关系。香港回归后,向内地开放,有不少内地的生意人都跑去香港那边开公司做生意了。不过,当时内地方面对赴港开公司的人还是有一定限制条件的,总之不是人人都能去,也不是有钱就能去。% F( @$ n5 ^) d; I) Y i0 v3 [5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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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某自然也是当年赴港的那批人之一,用亮爷的话来说,F某这个人是回归后的“合法偷渡者”。本来,像他那种小本经营的个体生意人,一般是不让过去的,但是他以前就向有关方面“进贡”了不少好处,其中包括某部的某位Officer。所以,他也就畅通无阻地过去了——不是游泳过去的,而是坐船,所以是合法偷渡,呵呵。- E. w$ q4 P- Z: A+ k( U( {8 t3 J# I% m
9 M8 z2 R4 Z8 u8 K+ X+ W4 ^F某在港设公司后,做的是摩托车零配件进出口生意,客户主要是在东南亚和非洲,据说公司当时很快就做得风声水起。当然,他依然不断利用金钱去拉拢各种人脉关系,也包括以前关照过自己的那位Officer——因为此人在香港的Customs里有熟人!# p$ i4 m8 |2 l' D# q6 q' ]
' j F! m; o/ K& }: M8 L1998年,香港金融风暴,很多香港的公司都倒闭了。不过,因为F某之前的“功课”做得足,他的公司没有受到太大冲击,至少,在98~02年间,他在香港还有车有物业。不过,人算不如天算,F某虽然用钱顶住了金融风暴,但是有些东西是用钱也顶不住的——那就是03年的非典。虽然我不清楚“非典”和“摩托车零配件”有什么厉害关系,但是,F的公司在2003年末就破产了,他在香港的物业也被政府没收,用来抵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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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F某便灰溜溜地跑回了内地。虽然貌似仍然受到那位Officer的关照,但他却似乎一蹶不振,从此便不务正业,行踪不定。F某这个人在本市并没什么亲人,而老家的父母也一早亡故(他也有十几年没回去了),所以,公司破产后(至今有5年了),除了那些关照过他的人物,认识他的人已经不多,也很难找到了。而那些关照过他的人物,也并不是容易调查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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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爷告诉我的就是以上这些了。——是否感觉很灰暗呢?不是“潜规则”,就是“金钱进贡”……但这个社会的现实就是这样,十年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十年后也会是这样,这些东西永远都不会消失的。: o% a( t& j; v: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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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于警方根据指纹确定F某身份这一点,我还是有些怀疑。怀疑的根据是:
! e% I* g8 {- |/ x33楼prefix朋友的见解:引用第33楼prefix于2009-01-01 00:49发表的 Re :
9 A6 F5 U ^, _: t) x也不完全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死者并非F本人,而是F认识的人,真正的F在逃。
7 Y4 t! D. M6 i$ H5 _% ~! c% p房间内找到的证明死者身份的相关证据,由于没有死者本身的指纹或DNA和F本人对照,所以即使这些证据吻合,严格的说只能是推测死者是F本人,但还不足够断定说死者就是F本人。假设说,F认识的人暂称X,在F的房间里待过,而单车留下的指纹,以及从死者身上采集的细胞样本都指向了在F的房间里待过的某人,那么此人即可能是F,也可能是X。 还有42楼 沙家浜的渔夫 版主的提议:(针对我在41楼说“桶内还有一件格格不入的运动服”)引用第42楼沙家浜的渔夫于2009-01-02 11:20发表的 :
" H) M% i1 H8 _) h1 ?4 m至于桶里的衣物可以查下是否有残留皮屑或毛发,其中有一件说不定是凶手的。 还有53楼我说过的:
/ }5 ]9 i* C# d3 c- f G, @7 c1月3号我从处理厂的守门口老伯口中问出的那个“中年可疑眼镜男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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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的怀疑,亮爷说警方对照指纹样本和指纹纪录,目前已经确认了F某的身份,虽然指纹的复印件还没发下来,但接下来的追查也是以这个为前提的(我感觉警方似乎还找到别的证据证实F的身份,但亮爷没有告诉我),至于是不是在F的房间中曾经出现过另一个X,亮爷叫我不要再去想或者再去擅自调查了——这也是为了我的安全着想。(很感动啊!亮爷还真照顾小弟!)* m& ~( X' f# ^7 Z- s# l0 A*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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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件运动服,亮爷也怀疑过是凶手丢下的,因为上面残留有死者的血迹和另外几种指纹,而且这些指纹与西装上的指纹数量及种类不太一样(果然,我当时没问,亮爷就没把这些告诉我)。不过,运动服上和西装上都同样留有F的指纹和头发,这一点倒是确定的。——亮爷说他也会把这个作为线索之一,继续追查。- p, T7 x* \7 K d; o7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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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个“中年可疑眼镜男X”,亮爷说他所掌握的情报中没有关于这个人的资料,目前无法确定。也可能是那个守门口的老伯自己作大编出来的。不过他会把这一点也列入线索,同时也叫我可以帮忙打听一下。- m' v" n) s) B: E6 L2 [; V&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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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l. | S+ C我和亮爷的这次情报交易,就到此为止。当然了,这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
6 r, o1 t1 t# \! y) ?. Z因为,我要工作、要吃饭,就少不了亮爷的情报——这个,也是作为记者的社会现实。 B" \, q, S+ G
我只是希望亮爷不要再叫我去利用阿J,去欺骗她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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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说起阿J,她5号那天早上说6号会打电话给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