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心理学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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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是研究人的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一门理论性很强,又是一门应用范围很广的科学。但是有关它的研究对象,长期以来各种心理学派各持己见,没有统一的看法。例如,以德国的冯特(W·wundt,1832一1920)为代表的构造主义学派认为,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是意识经验,并首创了内省法来研究意识经验。他们把意识经验分析成感觉、意象(Image)和感情等若干基本的心理要素,认为心理活动是这些基本要素的整合。以美国的詹姆斯(W.James,1842一1910)为代表的机能主义学派认为,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是个体适应环境的机能。他还认为心理活动是一种持续的意识流,因此不能分析出基本的心理要素,他所强调的是行为的机能而不是结构。以美国的华生(J.B.watson,1878一1920)为代表的行为主义学派认为,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是可以观察和测量的行为,他在1913年发表的《行为主义者所见的心理学》一文中明确提出,心理学是行为的科学,而不是意识的科学。他坚决反对传统心理学中的意识和内省这两个基本概念,主张用客观的方法,按照刺激一一反应(S-R)的公式去研究心理学。他把传统心理学中的意识、感觉、意象等概念一慨排除在心理学的研究范围之外,并错误地把人的行为和动物的行为等同起来加以研究。以奥地利的弗洛伊德(S.F Freud ,1856一1939)为代表的精神分析主义学派认为,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是意识和潜意识两个部分,而其中的中心课题应当是研究潜意识的活动,包括人的原始的盲目冲动,各种本能,以及虽然曾经被意识到但被压抑到无意识中的欲望。以德国的魏特墨(M·Wertheimer,1880一1943)为代表的格式塔主义学派又认为心理学主要研究的是有关知觉的历程。直至本世纪五十年代之后,各学派对心理学研究对象的看法一般趋于折衷的倾向。尽管如此,至今仍没有一种统一的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