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官方微博

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98楼——爱思考是种坏习惯)

[复制链接]
楼主: incuming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98楼——爱思考是种坏习惯)

incum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31#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1 21:4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2楼puzzle于2008-12-31 20:05发表的  :* r1 P8 j; H) o
提醒楼主一点,此死者有可能不是F,而一切迹象都让警方误认为这人是F。我在12楼的发言可不都是玩笑噢。
我看过你12楼的发言了,当时就觉得你很有想像力$ B  `, Q6 w' Q5 R7 Q' B) `$ z/ I
但查案是要讲证据的,除非你能证明这个尸体不是F,有实在的证据。
# g8 z% k/ ^, `; @" ~& h: L& W
. s/ M$ T5 ?8 t/ t1 n5 T
: Q3 q3 v. j: j3 b# B: |目前那位熟人还没有新情况告诉我,不过,我是这样想的:# g5 A& [' ^  a% g8 w5 I8 c3 j
警方现在既然已经利用两个现场(防洪堤、招待所)中残留的毛发和指纹实物,初步确定尸体就是F,那么,唯一能够验证死者100%就是F的方法,就是去指纹库和基因库中查询以“F某某”三个字为姓名的人(很可能不止一个),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只要有一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和警方获取的实物是吻合的,并且其照片和个人体格资料和尸体特征对得上号,那么尸体就是F确凿无疑了。不知这一点你是否赞同呢?
$ I% ~3 ?4 y  \4 r" v+ r5 M4 V, {+ q( }  Y/ ]8 f2 T, Z1 b0 }& v* C
但是也要考虑例外情况:假如指纹库和基因库没有“F某某”这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呢?那样的话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或否决尸体是不是真的F某某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08-12-31 23:36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4楼incuming于2008-12-31 21:43发表的  :
7 O# ~9 Y. }4 p2 q. \  S
- N/ w0 d3 [$ o  j/ {目前那位熟人还没有新情况告诉我,不过,我是这样想的:
, a6 F3 T& ]/ i8 W* W' E: a警方现在既然已经利用两个现场(防洪堤、招待所)中残留的毛发和指纹实物,初步确定尸体就是F,那么,唯一能够验证死者100%就是F的方法,就是去指纹库和基因库中查询以“F某某”三个字为姓名的人(很可能不止一个),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只要有一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和警方获取的实物是吻合的,并且其照片和个人体格资料和尸体特征对得上号,那么尸体就是F确凿无疑了。不知这一点你是否赞同呢?
" @. S6 `% K9 y, p2 r8 T! v7 n但是也要考虑例外情况:假如指纹库和基因库没有“F某某”这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呢?那样的话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或否决尸体是不是真的F某某呢?
( n7 I9 D7 ]# M7 l/ a
死者就是入住招待所的人的可能性已经很高了,没有F的基因资料也可以断定入住者就是F本人。F的行李还在招待所,F使用的一切物品,都会留下大量线索,即使此人不叫“F某某”,但是既然指纹、基因资料吻合,两个人是同一人必定无疑。如果是说有可能查不到此人的真正身份,那么军区招待所,我不知道你们那里的军区招待所是怎么样的人才可以入住,但是我这里海关招待所必须是海关办案人员才可登记入住,而且登记资料也比较严格,身份证件、海关执照自然不可缺少。如果军区招待所也是这种性质的招待所,那么此人的身份如果没有背后阻力的干扰,死者的真实身份已经基本露出水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incum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33#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00:26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5楼prefix于2008-12-31 23:36发表的  :! E& {3 X  k9 S3 a0 a+ `, K
F的行李还在招待所,F使用的一切物品,都会留下大量线索
再次向熟人那边确认了一下:
/ J7 u& ~, ~; j4 N, P招待所房间中的各个部分(只有一个单间,无房,有厕所)、家具(沙发、茶几、柜、床)、行李(一个小型提箱和提箱内的衣服、一个比较大的硬纸质购物袋和袋内的食物和洗刷用具、一把折叠雨伞)上找到的指纹、毛发、皮屑,与凶杀现场的尸体身上的毛发皮屑、被弃自行车上的其中一种指纹完全相同。9 W! t) Y- s" _7 a% ~" |3 ?' ~
引用第35楼prefix于2008-12-31 23:36发表的  :" |+ |' l1 J& q
即使此人不叫“F某某”,但是既然指纹、基因资料吻合,两个人是同一人必定无疑。
是否真的叫“F某某”现在还未有确实的判断,还在调查中。
" R3 E. g6 Q& t/ n0 Z9 C指纹吻合是指:房间各处和行李中的指纹,与凶杀现场的被弃自行车和桶内未烧完的衣服上的指纹完全一致。& c" x) Y, R& c9 e+ i  h; j) T1 S
基因资料目前尝试查基因库,但估计不太可能查得到,所以我想警方会重点查指纹库的(正如前面一位朋友所说,如果F某生前有过前科的话,会更容易查到指纹纪录)0 w0 Y2 J8 O3 c' w
引用第35楼prefix于2008-12-31 23:36发表的  :% s' V  p0 }, p" b2 k& {( H8 M) G; l
那么军区招待所,我不知道你们那里的军区招待所是怎么样的人才可以入住,但是我这里海关招待所必须是海关办案人员才可登记入住,而且登记资料也比较严格,身份证件、海关执照自然不可缺少。
再次问清楚了些:+ Q) P3 i) J+ J+ |5 K1 A! g6 M8 q
准确的说,应该是军区的某人(某些人)的家属所开的招待所(我前面也是这样说的啊),而不是直属军区内的招待所,可能情况没有要求“海关执照”这么严格,但是身份证应该是要看的,并且登记姓名(和身份证对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09-1-1 00:49 | 只看该作者

Re: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调查更新:34楼-如何验证死者身份?)

也不完全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死者并非F本人,而是F认识的人,真正的F在逃。
7 r$ [# s" W8 b/ @" S- G6 e9 D# W
房间内找到的证明死者身份的相关证据,由于没有死者本身的指纹或DNA和F本人对照,所以即使这些证据吻合,严格的说只能是推测死者是F本人,但还不足够断定说死者就是F本人。假设说,F认识的人暂称X,在F的房间里待过,而单车留下的指纹,以及从死者身上采集的细胞样本都指向了在F的房间里待过的某人,那么此人即可能是F,也可能是X。* Z: Y0 ]5 X7 ^) f
还需要从招待所管理员那里找找有没有见到F接见其他人的线索,看看是否有这个可能性。8 A+ ?( z4 b5 `% m' e6 @; Q) @

& G. W0 o( ?7 C; j: l( P! z( z不过,在那么多证据上找到相一致的指纹(难道说……F一开始带进去的物品是属于X的?但是高智商犯罪我觉得可能性低),指纹属于F的可能性比属于X的可能性更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incum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35#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00:55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其实我发这个帖子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提醒自己有哪些疑点可以问,因为那位熟人出于职责的缘故,不可能把什么都告诉我,我只能想到什么问他什么,而且有一些涉及案件机密的问题他是不能告诉我的。至于我没有想到没有问到的问题,他当然是不会“好心”告诉我的呵呵……
% M0 g# H7 C0 m
8 v7 Y5 A$ c- o  x' F3 T8 J- v目前自己觉得存在疑问的问题,归纳一下:(记者的职业病哈哈)/ Y9 c9 X& T+ N4 H0 G) h

/ K: h7 a9 [+ D5 t0 g0 F7 [: I3 I' D1、为何不藏尸(扔进河里),而是要毁尸?! W6 E1 c7 a9 ~
2、被弃的爆胎自行车为何不扔进河里,而是留在现场?. M2 Z4 `6 {- v+ o
3、自行车的车主C某在29日的行踪及目击证人?
( y$ L! _1 F4 R4、死者F某某的个人资料、指纹库和基因库对照?
# m$ x0 T; {7 a! H5、死者29日傍晚离开招待所之后的去向及目击证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incum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36#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01:11 | 只看该作者

Re:Re: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调查更新:34楼-如何验证死者身份?)

引用第37楼prefix于2009-01-01 00:49发表的  :4 o4 }* P1 s: I& ^- e1 f3 C/ Y
也不完全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死者并非F本人,而是F认识的人,真正的F在逃。( `- R! Y+ U1 D5 c
房间内找到的证明死者身份的相关证据,由于没有死者本身的指纹或DNA和F本人对照,所以即使这些证据吻合,严格的说只能是推测死者是F本人,但还不足够断定说死者就是F本人。假设说,F认识的人暂称X,在F的房间里待过,而单车留下的指纹,以及从死者身上采集的细胞样本都指向了在F的房间里待过的某人,那么此人即可能是F,也可能是X。
非常有道理的分析!
5 h: S) K' D, z9 o8 u3 |假设如果真的有F和X两个人的哈,再假设尸体是其中一个,那么只要把另一个找出来,通过其指纹和已知指纹样本对照即可作出判断。
2 i" u( y# l: \+ d
引用第37楼prefix于2009-01-01 00:49发表的  :
* c+ t8 q" \& u还需要从招待所管理员那里找找有没有见到F接见其他人的线索
警方应该也会继续在这条线上追查的。6 S1 q3 ?, K0 n! P/ Z
引用第37楼prefix于2009-01-01 00:49发表的  :
+ }4 U# Z$ P7 z+ H6 k- c难道说……F一开始带进去的物品是属于X的?
同样,这个假设必须先以另外两个假设为前提:1 y  N- s4 L4 I" l
1、确实存在F和X两个人
: Y0 |: b: s. Y2、F是认识X的# n5 H" g/ [5 _$ x3 e$ V& M+ w. N

: g" p% E4 n8 h* M  N朋友你的分析也很厉害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09-1-1 01:17 | 只看该作者

Re: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34、36楼——如何验证死者身份?)

引用第38楼incuming于2009-01-01 00:55发表的  :
4 ?$ F2 c% j" j, V说实话,其实我发这个帖子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提醒自己有哪些疑点可以问,因为那位熟人出于职责的缘故,不可能把什么都告诉我,我只能想到什么问他什么,而且有一些涉及案件机密的问题他是不能告诉我的。至于我没有想到没有问到的问题,他当然是不会“好心”告诉我的呵呵……- w5 l, x" D* j
4 X* R; I/ g2 i1 Y5 ~
目前自己觉得存在疑问的问题,归纳一下:(记者的职业病哈哈)
, V% R5 |! D  [8 z
0 B- M* f# b- R" `; ~  i; g" R1、为何不藏尸(扔进河里),而是要毁尸?2 g, z) X/ o3 P7 o9 A3 t' E  f
.......

4 s& n0 K6 d- p& n
4 l' J( I8 E; Z6 J0 C0 C% r我大胆的推测,你就是嫌疑人之一!哈哈哈哈哈~~~~~~[s:2]% K' j/ \  N% x) Q1 G
开开玩笑,别当真。[s:2]2 m* C8 M  k3 [4 R3 N
+ P) ^% ~" j- H% o/ {4 j
给你补充一下疑点(暂时总结这么多哈):
5 g9 b% n2 |$ s/ P" E1.为何F选择住到30日?是预测凶案会发生,还是凶案刚好就发生了?: ^! M  f  W) K* ^% K, N, G
2.F到某市的目的?
1 L4 J" p. b3 F5 K3 u  c- J+ O3.F的住处、尸体现场,以及C某(即单车的主人)放单车处,三处的各自之间的距离?( O1 z$ B  W2 y. w- _
4.F在29日晚上6点外出,此时单车是否已经被偷(重点)?5 Y3 ^0 M$ n4 z* l1 Q  R
5.29日晚F外出,到8点出现受害人,这2小时,足不足够从招待所到C某处偷单车然后带着单车到达尸体现场(因我不知道三处距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incum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38#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02:53 | 只看该作者

Re:Re: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

你的问题可能警方也很难回答啊……& k# H: F) c/ e1 N, B, x7 N
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01-01 01:17发表的 Re:2 H: N, V/ J2 @4 g5 y- f) {
1.为何F选择住到30日?是预测凶案会发生,还是凶案刚好就发生了?  
( M$ I3 {, s4 G2.F到某市的目的?
这两个问题可能要问死者才知道啦……除非找到认识F的人(查明F的个人资料人际关系链之后)
, v2 M' }! G  q2 k( X/ @. k  K
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01-01 01:17发表的 Re:' T" N: L1 @/ W' I3 t. l# \
3.F的住处、尸体现场,以及C某(即单车的主人)放单车处,三处的各自之间的距离?
警方应该不会给具体数据我,我只能凭自己经验记忆,不会很准确:3 S* E4 U+ o8 W
尸体——C放单车处(可以理解为C的住处):骑车的话要20分钟至半小时;搭地铁就两站(约10~15分钟),但是出站后还要走一段路(约10分钟)才到处理厂,经过处理厂才到那座桥。如果搭公车的话应该要15~20分钟左右。
% L; }/ }- U0 x; w尸体——F住处:比从C住处到尸体处的直线距离要长一些,而且没有地铁经过;骑车未试过;坐公车到处理厂附近,最短的线路应该是25分钟左右。, q$ Y6 z4 x4 [* L; w" d
C住处——F住处:两个地点在不同方向,一东一西,更远了。公车起码45分钟。
' _+ U8 _0 d5 Z1 Q8 P6 q" J
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01-01 01:17发表的 Re:8 {$ g1 k. k8 r8 p+ @
4.F在29日晚上6点外出,此时单车是否已经被偷(重点)?
单车被盗的时间是29日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半,期间无人看见(我在3楼说过的)
- ~; r# Z' I* ^# f8 X( b2 k
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01-01 01:17发表的 Re:  ]; C. @, _- O+ l/ X4 U% e' [+ P" r
5.29日晚F外出,到8点出现受害人,这2小时,足不足够从招待所到C某处偷单车然后带着单车到达尸体现场
首先,法医推断死亡时间是29日晚8点~10点,而不是准确到8点。也就是说从F外出(29日晚6点)到出现受害人,有2~4个小时的时间。7 u# u+ C0 c( \; q7 L- p& |5 U
然后,如果从F住所(无地铁经过)搭公车到C处(最少45分钟),然后马上搭地铁到尸体现场处(10~15分钟+10分钟),2小时应该够用的。
9 S0 S# |/ n, |* O1 _9 Q2 T但是带着单车和尸体,肯定没办法搭地铁或者搭公车,只能骑车(20分钟~半小时)或推车(超过半小时,我看起码一小时以上),那么,2小时就很勉强了,4小时倒是可能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09-1-1 19:38 | 只看该作者
1 尸体身上有多处擦伤吗?
" l7 n: _0 P9 P" G1 j2 n& v. _7 o% \6 L
2 尸体头部附近地面上有喷溅物吗?(血液脑浆一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incum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40#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22:53 | 只看该作者

Re: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

引用第42楼fenmu于2009-01-01 19:38发表的  :  a. m# Q; @& X
1 尸体身上有多处擦伤吗?
) @$ F- w1 M! q5 A* `" `- z2 尸体头部附近地面上有喷溅物吗?(血液脑浆一类)
当日我收到口风赶到现场时,尸体已经被警方收走了,不过确实见到地面有一滩血(如果没血的话,警方应该可以肯定是移尸了呵呵),有没有脑浆就没有注意了……后来我是从法医照片上看到尸体模样的,从照片上看来,头部下方的地面也是确实有一滩血。另外,尸体的状态我在3楼也有描述过:面部骨架几乎被完全砸烂,但是后脑部还基本保持形态(是不是因为头盖骨较硬?)但是身上除了勒痕之外就无明显外伤、旧伤或外科手术痕迹(这些都是熟人告诉我的,我也没办法去他们那里亲眼验尸啦)。( D9 s2 H& l8 P
/ a8 e) v+ \* N! g/ I
对了,之前说过,警方下河打捞看看能不能找到砸烂尸体头部的东西,不过貌似到现在还没捞到东西。警方估计是凹凸不平的石块或者金属块。我想如果是金属块的话,就算沉到河底也很显眼的;不过如果是石块就难说了,河底应该会有其它石块吧,可能粘在上面的血迹都被水冲走了,怎么认得出来是哪块呢?* O# F7 Y, l5 f

; [# {1 r8 f. @! _5 R& F从昨晚到现在一直找不到那位熟人,不知现在查到什么情况了?(不会是撇开我不管了吧……啊啊)
2 ~: S; {+ B* D/ Y- t* z当警察也真够呛的,除夕夜和元旦都在四处奔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冒险解谜游戏中文网 ChinaAVG

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号小黑屋 微信玩家群  

(C) ChinaAVG 2004 - 2019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辽ICP备11008827号 | 桂公网安备 45010702000051号

冒险,与你同在。 冒险解谜游戏中文网ChinaAVG诞生于2004年9月9日,是全球华人共同的冒险解谜类游戏家园。我们致力于提供各类冒险游戏资讯供大家学习交流。本站所有资源均不用于商业用途。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