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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98楼——爱思考是种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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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ncu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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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98楼——爱思考是种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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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1 21:4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2楼puzzle于2008-12-31 20:05发表的  :
) V1 r& q1 s9 [! d' l" f提醒楼主一点,此死者有可能不是F,而一切迹象都让警方误认为这人是F。我在12楼的发言可不都是玩笑噢。
我看过你12楼的发言了,当时就觉得你很有想像力# q3 B+ `  G( E# s* {, {
但查案是要讲证据的,除非你能证明这个尸体不是F,有实在的证据。  t+ K2 r! B: D
1 v8 t# Q: z8 J; H4 F, u
6 y5 K4 ?/ r: e
目前那位熟人还没有新情况告诉我,不过,我是这样想的:
% D% T' h# K( V9 i( M" Y警方现在既然已经利用两个现场(防洪堤、招待所)中残留的毛发和指纹实物,初步确定尸体就是F,那么,唯一能够验证死者100%就是F的方法,就是去指纹库和基因库中查询以“F某某”三个字为姓名的人(很可能不止一个),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只要有一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和警方获取的实物是吻合的,并且其照片和个人体格资料和尸体特征对得上号,那么尸体就是F确凿无疑了。不知这一点你是否赞同呢?# h4 [* ^: m6 D2 W

% ^% {5 y  v8 V) I7 {% O但是也要考虑例外情况:假如指纹库和基因库没有“F某某”这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呢?那样的话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或否决尸体是不是真的F某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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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8-12-31 23:36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4楼incuming于2008-12-31 21:43发表的  :
8 ~! S1 @  r! C/ l& A! `, x( N
" w- }* x* w& d. f目前那位熟人还没有新情况告诉我,不过,我是这样想的:$ {1 }7 ?7 H' f2 X
警方现在既然已经利用两个现场(防洪堤、招待所)中残留的毛发和指纹实物,初步确定尸体就是F,那么,唯一能够验证死者100%就是F的方法,就是去指纹库和基因库中查询以“F某某”三个字为姓名的人(很可能不止一个),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只要有一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和警方获取的实物是吻合的,并且其照片和个人体格资料和尸体特征对得上号,那么尸体就是F确凿无疑了。不知这一点你是否赞同呢? : F' Z; P0 B* Z' G$ C. P+ c! ^
但是也要考虑例外情况:假如指纹库和基因库没有“F某某”这个人的指纹或基因资料呢?那样的话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或否决尸体是不是真的F某某呢?

0 }) O) H1 C4 H5 S死者就是入住招待所的人的可能性已经很高了,没有F的基因资料也可以断定入住者就是F本人。F的行李还在招待所,F使用的一切物品,都会留下大量线索,即使此人不叫“F某某”,但是既然指纹、基因资料吻合,两个人是同一人必定无疑。如果是说有可能查不到此人的真正身份,那么军区招待所,我不知道你们那里的军区招待所是怎么样的人才可以入住,但是我这里海关招待所必须是海关办案人员才可登记入住,而且登记资料也比较严格,身份证件、海关执照自然不可缺少。如果军区招待所也是这种性质的招待所,那么此人的身份如果没有背后阻力的干扰,死者的真实身份已经基本露出水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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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00:26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5楼prefix于2008-12-31 23:36发表的  :- d  M. |- o+ r' D0 ]3 i5 d" n
F的行李还在招待所,F使用的一切物品,都会留下大量线索
再次向熟人那边确认了一下:
6 W$ F$ F& z+ G% m) P% E招待所房间中的各个部分(只有一个单间,无房,有厕所)、家具(沙发、茶几、柜、床)、行李(一个小型提箱和提箱内的衣服、一个比较大的硬纸质购物袋和袋内的食物和洗刷用具、一把折叠雨伞)上找到的指纹、毛发、皮屑,与凶杀现场的尸体身上的毛发皮屑、被弃自行车上的其中一种指纹完全相同。& u) m& E* u5 x4 K" x& _; w7 O) w
引用第35楼prefix于2008-12-31 23:36发表的  :
7 V# X& T  Q) m& u即使此人不叫“F某某”,但是既然指纹、基因资料吻合,两个人是同一人必定无疑。
是否真的叫“F某某”现在还未有确实的判断,还在调查中。
1 `! ?" A0 R& J) |0 o: E) ^1 I; P指纹吻合是指:房间各处和行李中的指纹,与凶杀现场的被弃自行车和桶内未烧完的衣服上的指纹完全一致。/ h8 H+ x$ X! J  j" o: l  O
基因资料目前尝试查基因库,但估计不太可能查得到,所以我想警方会重点查指纹库的(正如前面一位朋友所说,如果F某生前有过前科的话,会更容易查到指纹纪录)2 _6 |- ]: l4 R" Q# n
引用第35楼prefix于2008-12-31 23:36发表的  :& n0 c+ K  _( u& h
那么军区招待所,我不知道你们那里的军区招待所是怎么样的人才可以入住,但是我这里海关招待所必须是海关办案人员才可登记入住,而且登记资料也比较严格,身份证件、海关执照自然不可缺少。
再次问清楚了些:* B* r3 ^* @- `* y' m( x* U% M
准确的说,应该是军区的某人(某些人)的家属所开的招待所(我前面也是这样说的啊),而不是直属军区内的招待所,可能情况没有要求“海关执照”这么严格,但是身份证应该是要看的,并且登记姓名(和身份证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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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9-1-1 00:49 | 只看该作者

Re: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调查更新:34楼-如何验证死者身份?)

也不完全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死者并非F本人,而是F认识的人,真正的F在逃。
/ b# i. c- V& ?: i- f: \3 B7 O# X& Y% j4 C: e- b  t: P1 K
房间内找到的证明死者身份的相关证据,由于没有死者本身的指纹或DNA和F本人对照,所以即使这些证据吻合,严格的说只能是推测死者是F本人,但还不足够断定说死者就是F本人。假设说,F认识的人暂称X,在F的房间里待过,而单车留下的指纹,以及从死者身上采集的细胞样本都指向了在F的房间里待过的某人,那么此人即可能是F,也可能是X。2 m" k5 O- D- k2 t" t1 U# r% r" y/ V
还需要从招待所管理员那里找找有没有见到F接见其他人的线索,看看是否有这个可能性。
7 Z4 r, P4 K% ^4 z5 N
, L- m/ v& S- a& A不过,在那么多证据上找到相一致的指纹(难道说……F一开始带进去的物品是属于X的?但是高智商犯罪我觉得可能性低),指纹属于F的可能性比属于X的可能性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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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00:55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其实我发这个帖子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提醒自己有哪些疑点可以问,因为那位熟人出于职责的缘故,不可能把什么都告诉我,我只能想到什么问他什么,而且有一些涉及案件机密的问题他是不能告诉我的。至于我没有想到没有问到的问题,他当然是不会“好心”告诉我的呵呵……
: C; _' s1 H, w  I5 G! ^9 _1 F. \& |* l+ w
目前自己觉得存在疑问的问题,归纳一下:(记者的职业病哈哈)$ h  g1 J2 O( |2 t8 A  o# I

5 z6 @6 l. Z* v% v) M( B# {1、为何不藏尸(扔进河里),而是要毁尸?
5 D3 P2 F$ K6 G2、被弃的爆胎自行车为何不扔进河里,而是留在现场?4 R- Q: H! K/ p
3、自行车的车主C某在29日的行踪及目击证人?5 G7 E; h4 L/ f3 \/ n6 K% u* ]
4、死者F某某的个人资料、指纹库和基因库对照?
) I% A: x2 D2 c0 Q; |5 b5、死者29日傍晚离开招待所之后的去向及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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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01:11 | 只看该作者

Re:Re: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调查更新:34楼-如何验证死者身份?)

引用第37楼prefix于2009-01-01 00:49发表的  :" v, P- F8 C! X
也不完全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死者并非F本人,而是F认识的人,真正的F在逃。
: r1 G2 C: S* i0 c房间内找到的证明死者身份的相关证据,由于没有死者本身的指纹或DNA和F本人对照,所以即使这些证据吻合,严格的说只能是推测死者是F本人,但还不足够断定说死者就是F本人。假设说,F认识的人暂称X,在F的房间里待过,而单车留下的指纹,以及从死者身上采集的细胞样本都指向了在F的房间里待过的某人,那么此人即可能是F,也可能是X。
非常有道理的分析!
7 o3 z+ z3 o) y2 _. M$ B假设如果真的有F和X两个人的哈,再假设尸体是其中一个,那么只要把另一个找出来,通过其指纹和已知指纹样本对照即可作出判断。
: y! g6 }1 T9 r4 l6 B
引用第37楼prefix于2009-01-01 00:49发表的  :4 B" j1 U2 \5 _
还需要从招待所管理员那里找找有没有见到F接见其他人的线索
警方应该也会继续在这条线上追查的。
0 ]$ \* M$ y3 t+ H7 [- g8 v
引用第37楼prefix于2009-01-01 00:49发表的  :7 s9 h: d9 H% y/ r0 f/ d6 k
难道说……F一开始带进去的物品是属于X的?
同样,这个假设必须先以另外两个假设为前提:
  h% h) J6 g. _1 C' w1、确实存在F和X两个人
; M" Q" M) g* b5 @" y3 ~; Z8 w2、F是认识X的
; H) t# `( u! `; g& Y( E
$ t. P- m, E1 J* u4 `- l朋友你的分析也很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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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9-1-1 01:17 | 只看该作者

Re: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34、36楼——如何验证死者身份?)

引用第38楼incuming于2009-01-01 00:55发表的  :( v+ Y# h. R7 k, W4 l
说实话,其实我发这个帖子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提醒自己有哪些疑点可以问,因为那位熟人出于职责的缘故,不可能把什么都告诉我,我只能想到什么问他什么,而且有一些涉及案件机密的问题他是不能告诉我的。至于我没有想到没有问到的问题,他当然是不会“好心”告诉我的呵呵……) @5 r0 y5 w) u0 Z9 N. \

* E, G+ d+ w8 E# ^- ?1 G目前自己觉得存在疑问的问题,归纳一下:(记者的职业病哈哈)& L  U) K$ ]1 @5 s0 h

6 R: q! U) E, I, w1、为何不藏尸(扔进河里),而是要毁尸?
2 {7 \* \% \; }" E5 K* l.......

  R% g) F4 z  ?$ {0 U! {5 z& M; W* z) ?; V$ D. |5 U
我大胆的推测,你就是嫌疑人之一!哈哈哈哈哈~~~~~~[s:2], w" W7 q9 g: o7 G
开开玩笑,别当真。[s:2]1 O( e0 q7 z! M  B3 T
' L* ?& f0 S! R- l/ v) `+ t) s, M
给你补充一下疑点(暂时总结这么多哈):$ x( C! a0 \% Y" _0 E9 Q$ {$ x
1.为何F选择住到30日?是预测凶案会发生,还是凶案刚好就发生了?5 n4 x- s5 e7 M# d$ N
2.F到某市的目的?
7 R& o0 ]& \$ g) D( n3.F的住处、尸体现场,以及C某(即单车的主人)放单车处,三处的各自之间的距离?' c: U  o& B& ^/ o! q2 j, Q5 r
4.F在29日晚上6点外出,此时单车是否已经被偷(重点)?6 `7 J- h$ ?! X9 ?
5.29日晚F外出,到8点出现受害人,这2小时,足不足够从招待所到C某处偷单车然后带着单车到达尸体现场(因我不知道三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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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02:53 | 只看该作者

Re:Re: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

你的问题可能警方也很难回答啊……8 M3 T3 E+ d0 [1 A4 s9 B
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01-01 01:17发表的 Re:) D2 Y/ _1 B! |' ?
1.为何F选择住到30日?是预测凶案会发生,还是凶案刚好就发生了?  
, F" B& o) V+ L4 V2.F到某市的目的?
这两个问题可能要问死者才知道啦……除非找到认识F的人(查明F的个人资料人际关系链之后)
$ u# W( j% i; s$ P
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01-01 01:17发表的 Re:; Q4 b6 x, `+ n3 I3 x
3.F的住处、尸体现场,以及C某(即单车的主人)放单车处,三处的各自之间的距离?
警方应该不会给具体数据我,我只能凭自己经验记忆,不会很准确:( z" X8 Q+ e* z, z' c6 |, a
尸体——C放单车处(可以理解为C的住处):骑车的话要20分钟至半小时;搭地铁就两站(约10~15分钟),但是出站后还要走一段路(约10分钟)才到处理厂,经过处理厂才到那座桥。如果搭公车的话应该要15~20分钟左右。
# w* S) s( B3 h6 a  [尸体——F住处:比从C住处到尸体处的直线距离要长一些,而且没有地铁经过;骑车未试过;坐公车到处理厂附近,最短的线路应该是25分钟左右。" ?. b" ~3 t0 b9 X) o+ V- m. f3 \* l
C住处——F住处:两个地点在不同方向,一东一西,更远了。公车起码45分钟。
! y/ y# \* |& D. f. l
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01-01 01:17发表的 Re:
. T; }! i6 ~: g) ^8 ?* j4.F在29日晚上6点外出,此时单车是否已经被偷(重点)?
单车被盗的时间是29日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半,期间无人看见(我在3楼说过的)
3 U/ p+ r2 M2 A2 r. w7 b
引用第40楼prefix于2009-01-01 01:17发表的 Re:/ V% E7 J# K+ q# |3 y/ s$ Q
5.29日晚F外出,到8点出现受害人,这2小时,足不足够从招待所到C某处偷单车然后带着单车到达尸体现场
首先,法医推断死亡时间是29日晚8点~10点,而不是准确到8点。也就是说从F外出(29日晚6点)到出现受害人,有2~4个小时的时间。
, G# U6 k- ], ^6 A. Y5 S然后,如果从F住所(无地铁经过)搭公车到C处(最少45分钟),然后马上搭地铁到尸体现场处(10~15分钟+10分钟),2小时应该够用的。0 h4 k2 ?& T& Q- c* y9 V6 [
但是带着单车和尸体,肯定没办法搭地铁或者搭公车,只能骑车(20分钟~半小时)或推车(超过半小时,我看起码一小时以上),那么,2小时就很勉强了,4小时倒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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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9-1-1 19:38 | 只看该作者
1 尸体身上有多处擦伤吗?
- i& i5 I7 g: L* M+ q+ j; I3 ], f" z7 B4 C
2 尸体头部附近地面上有喷溅物吗?(血液脑浆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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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22:53 | 只看该作者

Re: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

引用第42楼fenmu于2009-01-01 19:38发表的  :
" w5 t+ X, n9 s5 u$ ^+ {1 尸体身上有多处擦伤吗?7 L, f2 ~$ J2 _- q; ?0 }
2 尸体头部附近地面上有喷溅物吗?(血液脑浆一类)
当日我收到口风赶到现场时,尸体已经被警方收走了,不过确实见到地面有一滩血(如果没血的话,警方应该可以肯定是移尸了呵呵),有没有脑浆就没有注意了……后来我是从法医照片上看到尸体模样的,从照片上看来,头部下方的地面也是确实有一滩血。另外,尸体的状态我在3楼也有描述过:面部骨架几乎被完全砸烂,但是后脑部还基本保持形态(是不是因为头盖骨较硬?)但是身上除了勒痕之外就无明显外伤、旧伤或外科手术痕迹(这些都是熟人告诉我的,我也没办法去他们那里亲眼验尸啦)。% @. Z. H+ V( k
& p' K2 k6 _3 i) G4 X
对了,之前说过,警方下河打捞看看能不能找到砸烂尸体头部的东西,不过貌似到现在还没捞到东西。警方估计是凹凸不平的石块或者金属块。我想如果是金属块的话,就算沉到河底也很显眼的;不过如果是石块就难说了,河底应该会有其它石块吧,可能粘在上面的血迹都被水冲走了,怎么认得出来是哪块呢?
5 g8 o5 R% t  F6 N2 n- @3 S7 p5 H  B+ {
从昨晚到现在一直找不到那位熟人,不知现在查到什么情况了?(不会是撇开我不管了吧……啊啊)
- \' @1 u/ m, y. b/ |, A当警察也真够呛的,除夕夜和元旦都在四处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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