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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98楼——爱思考是种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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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98楼——爱思考是种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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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2-30 1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晨发现一具毁容无名男尸(98楼——爱思考是种坏习惯)

声明:此案目前尚未向社会公开,所以不能提供真实的人名、地名、关键字眼或照片,亦请大家不要外传转载,仅在此讨论本人就感激不已了~~~拱手!; d% n1 B0 u1 U4 j1 R1 e
; N% _1 C# P0 U8 T- M4 |  |
2008年12月30日早上8时许,某市。根据一位晨运老奶奶的报案,警方在市郊小区的清水河边的防洪堤的空地上发现一具裸体男尸。0 _& d. Q3 Y# D& D; X: f
7 h+ Q& F) G& S+ a
男尸的面部被重物砸烂毁容,手掌被烧过,指纹遭破坏,从外观上已经无法辨认其身份;不过,男尸颈部有明显勒痕,警方根据勒痕分析后判断是在被勒杀后毁尸,并且初步推测勒杀凶器材质是一种棉质,有可能是棉质的自行车绑带或棉质外套的电线一类;除此之外,尸体身上并无其它明显外伤。法医判定死亡时间是10~12小时以内,亦即29日晚8~10时这段时间。; e0 u+ E3 |" i, B) E
/ {- d, I% h: z1 j: d* L  I& h
现场的其他证据:1 k8 n0 _7 f" C& v
1、距离男尸约100米远的一个垃圾场里,有一个小型薄铁圆桶,里面有一堆被烧过但大部分尚未烧完的衣物残片,包括一套灰色旧西装西裤、一件褐色毛衣、一套蓝色的旧运动服和一套内衣裤、鞋袜等,警方怀疑这就是被害者的衣物,估计是凶手为了毁灭证据而焚烧衣物,但可能是在点着衣物后便急忙离去,没想到火却熄灭了。5 \1 n: c0 y8 u' T# D

( q" R5 P- }! d) Q# l2、距离暴尸现场30米左右的清水桥的桥墩下还有一辆倒在地上的自行车,外观很新净,车上还有登记编号,不像是被人当垃圾扔掉的,但是车胎没有气,似乎是被尖物扎破放气的,另外,从车把、车身和脚踏上都采到两种以上的指纹。
; f& h6 Q% O" T, @( c, d8 c2 M$ O
警方目前密切追查中,有待消息跟进。6 Z  {' U4 [9 h& k* l0 \

( k, A+ M& W: j9 n如果你是接手这单案子的警察,你打算怎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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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12-30 18:16 | 只看该作者
没什么惊讶的~偶15岁就杀过一个人,打了两枪~少教了15年~痛苦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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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12-30 18:28 | 只看该作者
从现场情况看,可能是被害人晚上骑车回家,罪犯埋伏在路边,用钉子之类的东西洒在路面上,等被害人发现车胎没气下车查看的时候,将其拖到旁边的隐蔽处杀害。5 d8 H# _5 z5 ]! T
可能是蓄谋已久,理由:罪犯熟悉被害者的生活规律,面部被毁容、指纹被破坏是为了不让警察知道被害人身份,说明不是临时起意的杀害。' m  g! Z' Q8 Z  t  `: T
被害人可能独居且没有过于复杂的社会关系(不会被立刻报告失踪),从自行车这一点来看,被害人的经济状况可能不佳。
$ m" [- g# W8 ~8 o3 j$ X, X4 q) w! }! Y9 D8 T, q2 }4 Z
思路:& ^1 M' [* o* l& C
1.寻找近期是否有符合男尸特征的失踪报警(从年龄 身高方面来找),男尸身上有无能证明身份的东西. L* F/ A$ G4 x/ H
  如能找到,则排查他的关系网
* d; I& d: `8 f+ M( y2.寻找案发当晚附近有无目击者。0 Y! P- N0 W; F0 ?% B# Y
3.被烧的衣服,检查上面有没有和男尸DNA吻合的上皮细胞,有没有用助燃剂(汽油、酒精等),如果有,查助燃剂的来源
2 u3 f  h# j' v" O3 P4.查自行车上的登记编号) b( I. ?% z9 X2 V) |( F
5.查男尸身上有没有和被害人DNA不符的其他生物证据(血液、头发、分泌物等)( h; [& R8 M: b; F$ y0 O5 e
" z  X8 z/ W" v5 z* _' h# R
目前想到这么多。。。。最近CSI看多了。。。中国的指纹和DNA数据库还很不完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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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um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0 20:58 | 只看该作者
感谢jamie24朋友提供分析,有助本案侦破。
7 |8 ]  ?/ u" \/ Q9 b1 Y8 u6 d2 m& ?5 R& \( C, R
目前是警方透露给我的最新调查情况:
引用第2楼jamie24于2008-12-30 18:28发表的  :
# X$ M# M1 s/ o7 P( f9 R) q8 B思路:
/ k8 ?8 O3 F6 g9 F2 n1.寻找近期是否有符合男尸特征的失踪报警(从年龄 身高方面来找),男尸身上有无能证明身份的东西 如能找到,则排查他的关系网
男尸为赤裸。除现场附近发现的没气自行车和小铁桶中烧剩的衣服外,没有发现其它可能与被害人有关的东西:衣服中没有任何证件或票根之类、现场也没有发现钉或玻璃之类。至于失踪报案,在本月,该市确实有三起尚未破获的失踪案件:一起是女童放学后失踪,一起是发廊妹失踪,还有一起是男性失踪,但其家属落案纪录表明该人是20岁左右的男性青年,并且做过心脏手术。而现场的男尸根据解剖法医鉴定,年龄在30岁以上,并且除颈部勒痕外无任何外伤或旧伤或外科手术痕迹。7 s2 R; J4 r4 s5 n; g  Q* n8 I
引用第2楼jamie24于2008-12-30 18:28发表的  :
! v2 c8 {0 T* B' c3 K2.寻找案发当晚附近有无目击者。
由于是市郊,而且该位置地处一条桥(清水桥)的防洪堤边,目前并未发现有当晚的目击者。
0 Z8 d1 q6 |: \- ^, {
引用第2楼jamie24于2008-12-30 18:28发表的  :
1 u6 F* I5 V: p3.被烧的衣服,检查上面有没有和男尸DNA吻合的上皮细胞,有没有用助燃剂(汽油、酒精等),如果有,查助燃剂的来源
经检验烧剩的衣服上,证明的确残留有与被害人相同的生理痕迹,但没有发现任何助燃剂。: b( U+ h! y3 `) I3 h% s5 B
引用第2楼jamie24于2008-12-30 18:28发表的  :
  F; d) n& x* Q9 t% R$ y4.查自行车上的登记编号
经查,发现此车的户主是一位住在距凶案现场所在地的四个街区之外的一个老社区里的一位中年妇女C某(独居,无伴侣无儿女)。据C某称:此车是其上个月才买的新车,平时都放在社区里的公共单车棚(用链锁,单车棚没有管理员),但是却在昨天(29日)失窃,失窃时间大约是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半,因为自己昨天早上7点出门去办事,经过单车棚时还看到自己的自行车停在那里,后来回家时已经晚上10点半了,却发现自己放在单车棚里的车被偷了,连链锁也不见了,估计是被人剪断的(另,凶案现场也没有发现自行车的链锁)。警方向老社区的单车棚附近的住户询问过,但是无人目睹偷车过程。后来警方带该名妇女C某去认车,C某确认此车就是自己失窃的车子。目前警方仍以调查为由,暂时扣留此车作证物,至于此车涉及什么案件,警方暂时没有向C某透露。( |# s. D( v) H: v( P4 F' ~: k1 q
引用第2楼jamie24于2008-12-30 18:28发表的  :
& ]# w& X, `1 M8 ?, g* Z' o7 U, d5.查男尸身上有没有和被害人DNA不符的其他生物证据(血液、头发、分泌物等)
经法医检验,在男尸身上发现两种以上的他人生理痕迹——头发、皮屑、指纹(其中有和自行车上的几种指纹中的一种相同的指纹)。但是,如你所说,没有可供查询的DNA库。' R/ Y/ ], A; u) v4 I
6 ]  ?9 P* G3 T3 w
目前就只有这些资料,警方仍在继续调查死者身份。& {6 I3 K; U; }* U& O8 M6 y
, r8 d6 Z" A% X
接下来该查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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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um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0 21:50 | 只看该作者
马桶版主,6875538348老兄,已经结束了的案子就由它去吧,谁人没有灰暗的过去呢?
: H2 t8 ~' O' {& O9 y* i$ L( b7 ]$ ?
还是着力帮警方想想现在这单无头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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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12-30 22:42 | 只看该作者
1、通过面部重塑技术复原死者样貌(国内吉林公安厅好像有这个技术),在电视台、报纸上公布
4 y; J8 @, ^  w# z  L6 K1 z参考http://6.cn/watch/5541169.html7 Z$ X$ r- j! u: I5 X6 M4 M
2、如果自行车是抛尸工具的话,凶手的活动半径不大(时间久了容易被发现,垃圾场焚烧未完仓促离开也说明这点),可以用自行车驮与尸体同重量物体模拟骑行1 ~2小时的距离,以此画出一个第一现场的范围再排查。
/ s" _3 i1 O5 Z3、毁容和指纹很蹊跷,死者和凶手可能很熟,死者可能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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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12-30 22:42 | 只看该作者
incuming~~
/ B- f! E; O( a1 L3 E/ h这个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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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12-30 22:46 | 只看该作者

; r5 A5 Y" n  O6 @1 I. e1 N5 P( k4 L并且初步推测勒杀凶器材质是一种棉质,有可能是棉质的自行车绑带或棉质外套的电线一类;.......
( S9 {5 k/ F2 X5 F+ Q8 {
这个我没看懂,凶器材质是怎样推断出来的?尸体上是否残留有纤维?可以从这方面去排查
$ z1 R4 k3 f9 \$ l
! J2 e; V& u1 a5 }声称丢车的中年妇女我觉得也可以调查一下,晚上10点半回来是去哪里了,有人可以证明吗?她最近和谁有来往,有没有可疑之处
3 g* g2 z) w$ {
: \: J4 D4 Z7 y) |% e' D另外,发现尸体的现场是否就是案发现场?还是抛尸地点?这点要弄清楚。
# f) v, G8 Z% ?8 M. \; }2 o& W" h' Z" _+ U3 H8 b4 H
还有就是尽快弄清被害人身份,注意更多细节问题。可在出租屋密集的地方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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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12-30 23:20 | 只看该作者
事情是这样的。凶手甲和死者乙是两个不同地区流窜到你市的惯犯,两人身高和相貌都有点接近,臭味相投,结成了一对搭档,抢劫强奸杀人无恶不作。不久前,两人劫杀了一个发廊妹,又轮奸杀害了一个小女孩。在其中一次作案时,被一个患心脏病的男青年目睹,两人又一起杀死了那个男青年。三名被害者被两个凶犯埋掉或沉入水中。# W+ g2 @2 G: F- U

4 n7 n' j7 _! B# f: K; |; X29日,甲告诉乙某处有一辆新自行车,叫上乙一块把那辆车盗走。随后,两人骑车来到清水桥。乙骑车带着甲。而这是甲设的一个圈套,他预谋要杀死乙,好掩盖以往的罪行,或是独吞两人一起抢劫盗窃来的财物。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甲趁乙不备从他身后用一根棉绳子勒死了乙。随后,甲把能够辨认出乙身份的大部分物品都销毁,又将乙的面容损毁。因为两人都是外地流窜人员,所以没人知道乙已经死亡。从此,长相酷似乙的甲就开始使用乙的身份证,冒充乙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而“甲”这个人则从人间蒸发掉了……
- v: `" i+ n& V, G
; B8 `2 }+ G4 u7 c' D故事还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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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12-31 00:20 | 只看该作者
随便在大街上拉一个长相可疑的人,到派出所里几顿毒打让他写下认罪书,破案。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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