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可以根据个别名字个别分析的方法,用更灵活自由的译法:中英结合* O* E: O! u* S; n. P. u5 x9 g
就好像香港人对外文名用中洋结合、不中不洋的叫法,反而会很顺口,或者很容易记住 W: g& `! L% y9 R
. K/ ]/ G% v6 Q' | Q; ~一般来说,单音节(只有一个元音音节,开头没有“GL”、“GR”之类的复辅音,末尾没有“IL”、“LE”音)的英文名字(一般不超过4个字),例如Ben、Ken、Kane、May、Jack之类的,可以直接用英文原名,或者在英文原名前加一个“阿”、“小”、“老”之类的称呼。因为“阿Ben”“阿Ken”、“阿May”、“阿Jack”之类的字眼,比起“本”、“肯”、“媚”、“杰克”等中译字眼既容易辨认(特别是在例如“本借了一本书”、“肯肯定是犯人”这样的句子中),读起来也很顺口,因为和中文字本身就是单音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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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双音节(两个元音音节,但也包括开头有“GL”、“GR”或末尾有“IL”、“LE”的单音节词)的名字(一般5~7字),就可以按音译译成中文,例如April(艾波)、Graiss(格蕾丝)、Sherlay(雪莉),这样看起来比英文要简短。! n. V" C9 [, F- v& ^: x& j2 u+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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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三音节以上的名字(或7个字母以上的),那就最好还是按照音译把中文译出来了,例如Ronaldo(罗纳尔多/朗拿度)、Shakespeare(莎士比亚)、Sennheiser(森海塞尔)等。' H' t$ c, e$ u& k' _3 l* Z: t
* [. w' H' Q+ J! j H) |& f( w不过,也要注意一下中文的长度。一般来说按照中文的语感,三个字或者四个字的外国译名是比较顺口的,但有些译成五个字也是约定俗成了,例如艾布拉姆斯、梅德韦杰夫等,不过如果超过五个字的就很难看了,所以,在长名字中,也许有些复辅音不必全部译出来,能省就省一些也可以吧?我觉得。例如在两个元音音节之间的“K”、“P”、“D”音大可不必译出,不过“S”音就最好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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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汉化人自己的喜好也是选择的依据吧。一开始不习惯,看多了就惯了,看不惯的可以不玩此汉化版嘿嘿。 |